根据工作需要,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检察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①中共党员;
②取得计算机等级证书、会计从业资格等的;
③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及相关工作经历且做出突出成绩的;
④取得C1以上驾驶证的。
6、具有柞水县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本县;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 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曾被处理的;
6.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7.现为陕西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的;
8.其他不适合担任检察院办公室工作情形的。
二、岗位描述
从事办公室组织协调、信息技术(网络、网站维护)、车辆驾驶以及办公室其他工作。
三、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6日至9月21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报名地点: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305室)。
(3)提交报名资料
①报名表(报名当日在报名点填写);
②身份证明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准考证使用,请将姓名写在照片背面);
③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④个人简历(手写);
⑤其他:与报考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有驾驶证的提供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参加报名的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关注本院发布的相关信息,根据本人条件、职位要求进行报考。
2.参加报名的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邮箱及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3.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及报名情况确定。
4.薪资待遇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根据工作情况发放工龄工资。
五、本公告由柞水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914-4321771;0914-4325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