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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种思维促进民事检察更好服务大局

发布时间: 2022-11-26

  在新时代检察工作助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民事检察作为“四大检察”之一,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对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寄予更大期望,赋予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明确要求“精准 bet36体育在线民事诉讼监督”。要深刻认识党中央对民事检察的新要求,把民事检察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在此背景下,民事检察应当坚持三种思维,努力实现法律监督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与人民群众需求同声相应。

  坚持大局思维。“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检察机关的使命担当。作为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和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民事检察应当胸怀“国之大者”,坚持大局思维,找准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契合点、着力点。一是强化涉企案件依法办理。积极搭建联络桥梁,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的常态化联系,探索建立线索移送、情况通报、矛盾化解等机制,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申请监督渠道。认真落实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法律政策,妥善办好涉知识产权、重大工程项目等领域案件,依法监督纠正错误裁判和执行行为,助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二是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虚假诉讼违法行为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体系,作为保障民事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而进行的法律监督,民事检察亟须加大打击力度。重点是加强内外联动,共筑诚实守信司法环境。对内,加强与刑事检察部门协调沟通,必要时商请提前介入虚假诉讼犯罪案件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一并收集民事虚假诉讼方面的证据,为后续 bet36体育在线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奠定良好基础。对外,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办案协作,发现虚假诉讼线索可能构成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协助公安机关 bet36体育在线虚假诉讼犯罪案件侦查。三是构建良性互动检法关系。民事检察监督成效的发挥,离不开法院支持配合。民事检察监督的职责是启动法定纠错程序,提醒、促进法院重新审视并相应纠错,检法的使命和目标并无不同,均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故民事检察应当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监督智慧,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形成良性互动检法关系,携手服务大局,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坚持民生思维。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人民群众对民事检察的需求,就是民事检察工作的动力源。民事检察应坚持民生思维,坚守为民宗旨,“如我在诉”,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民事监督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坚持用好公开听证。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对典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矛盾尖锐的案件,应当组织公开听证。善于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等各方力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院领导可以发挥头雁作用,带头主持听证,借助统筹协调资源的优势,争取多方面支持,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提升办案质效。二是积极促进和解。要进一步强化促进和解意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对于当事人有和解意愿,并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对于抗诉后有可能和解的案件,积极参与、配合法院做好和解工作,减轻当事人诉累,防止程序空转。三是注重办案效果。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影响其生存和发展,对当事人而言,每一个案件都是“天大”的事情。坚决杜绝就案办案、机械办案,要在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下,密切关注时事政策、价值导向等各方面因素,统筹考虑民事纠纷起因、案件背景、诉争过程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法、理、情,依法稳妥作出决定,兼顾“文本法”与“内心法”,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能动思维。检察权作为司法权,具有积极性与主动性。当前,要特别强调依法能动履职。依法能动履职是检察机关2022年工作主线。2022年7月12日,全国检察机关加强政治建设暨深化检察改革与理论研究工作推进会再次提出,要深化能动履职。民事检察应当坚持能动思维,在办好个案的基础上,主动延伸职能,做好后半篇文章。一方面,主动用好司法救助。进一步更新司法救助办案理念,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对于因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民事侵权造成人身伤害、生活急迫困难的当事人,坚持“应救尽救”原则,主动告知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主动与控申检察部门沟通启动救助程序,帮助当事人解决燃眉之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另一方面,做深做实诉源治理。“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又要抓前端、治未病。”民事检察需要发挥监督办案的“乘数效应”,在个案办理基础上着力深挖背后社会治理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以及制度、管理方面的漏洞,综合运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法律监督年报等方式,促进源头解决问题,实现个案办理、类案监督、行业治理和系统治理有机统一。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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