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王益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如、刘某东等人恶势力团伙涉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案在王益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经查,刘某如、刘某东等人自2016年起以其把持的基层政权为依托,与刘某波、刘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某花卉市场内多次实施违法行为,欺压百姓、大肆敛财,逐渐形成了以刘某如为纠集者,刘某东、刘某波、刘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该团伙以分别或结伙等形式,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其卸货服务、工程施工,严重扰乱市场内的治安和经济秩序。刘某如以协调费为名敲诈某公司财物,市场商户、周围村民敢怒不敢言,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对当地市场经济、治安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该案在侦查阶段,王益区检察院多次提前介入该案协调,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调整侦查方向,召开联席会对该案证据事实、法律适用进行沟通。同时对案件中暴露出的行业治理漏洞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标本兼治,从源头治理。对涉案财产依法冻结、扣押,做到黑财清底。
下一步,王益区检察院继续将教育整顿同扫黑除恶工作有机衔接,做好涉黑恶案件倒查工作,坚持“涉黑恶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数”的原则,切实把好事实关和证据关,严格做到不枉不纵,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做到更深更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