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民事行政检察)
1、依法对人民法院已生效裁判结果的案件进行监督。
2、依法对审判活动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3、依法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进行监督
4、依法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行为进行监督
5、依法督促、支持起诉
6、对虚假诉讼进行监督
7、提起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