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检察院和省司法厅会签出台《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机制》(下称《机制》),为进一步强化监督贯通协同,推动全面依法治省法治监督体系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机制》明确,建立法律监督与法治督察衔接机制,推动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贯通协调,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中国特色法治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陕西省委工作要求的有力抓手。
《机制》对建立健全会商研判、线索移送、协同履职、统筹推进、成果共享、工作报告6个方面的衔接配合机制作出明确要求。
《机制》明确,双方定期会商研判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通过专题会议、情况通报、简报信息等方式,相互通报各自业务范围内的有关事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双方关注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事项,共同提出对策建议,向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报告或向有关方面通报,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