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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训诫,助力办案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 2022-07-04
 

为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提升检察公信力,6月14日,白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长王敬宇就四起案件主持召开听证暨训诫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及当事人到场参加听证。

会上,首先王敬宇副检察长宣布了听证纪律和听证参加人权利义务

其次,各承办检察官详细汇报了案件的证据审查、事实认定及拟处理意见等情况,对法律适用进行了全面阐释、归纳分析。承办民警也向与会各方通报了查明的案件事实及主要证据。随后,受邀听证员详细征询了案件的具体情况,了解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听取了律师意见。四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均表示,通过一段时间的反思,和检察官详细充分的讲解分析法律规定,已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自愿认罪认罚,并真诚表示要以此为戒、痛改前非。

听证期间王敬宇副检察长对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公开训诫,告诫其人自身行为的刑事违法性、社会危害性,要求他们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真正悔过改过。诫勉其今后要知法守法不违法,学法用法不犯法。各犯罪嫌疑人均表示将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改过自新的机会,深刻反省,敬畏法律,敬畏生命,遵纪守法

最后,与会的听证员对听证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充分发表了听证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拟不起诉意见。 

此次听证,充分听取了各听证员的意见和建议,案件办理实现了三个效果的统一。通过训诫,敦促犯罪嫌疑人悔过自新。白水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把听证工作作为参与社会治理、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手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让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人性化执法,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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