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开锋(党组书记、检察长):负责检察院全面工作,分管政工工作(含法警大队);
杨锋民(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分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孙云锋(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公诉工作、案件管理、检察委员会、机关党建工作、扶贫工作。
杨 飞(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办公室(含调研工作)、侦查监督工作、人民监督工作、创文创卫工作;
杨 娜(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负责政治部工作(含人事工作、宣教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