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开锋(党组书记、检察长):负责检察院全面工作,分管政工工作(含法警大队);
杨锋民(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务犯罪检察工作;
孙云锋(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办公室(含调研工作)、公诉工作、案件管理、检察委员会、机关党建工作、扶贫工作。
杨 飞(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协管政工工作(含法警大队)、分管侦查监督工作、创文创卫工作;
魏军义(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管检察信息化工作、工会工作;
雷李强(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人民监督工作、刑事执行检察(含驻看守所检察室)工作、
戴 江(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公益诉讼工作、控告申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