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每一个入监服刑的罪犯来说,监狱高墙的阻隔,带来的是人生轨迹的改变,除了失去自由,有时还要经历妻离子散之痛。
因此,无论监狱工作人员,还是驻监检察官,在履职中经常遇到服刑人员配偶提出离婚申请,而提出「复婚申请」的,则少之又少。
8月16日这天,在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陕西省曲江监狱 bet36体育在线的「“两长”接待日」活动中,遇到了这样一件稀罕事——
年轻的女性徐某到访,提出的诉求是要与正在服刑的前夫刘某尽快复婚。
徐某向当日接访的朱卫兵检察长和陈旭东监狱长讲述了近日困扰着她与前夫刘某的复婚难题。
原来,徐某和刘某曾经是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两人一起从外省到西安打拼,感情和事业都稳定发展,于是结婚生子、买房定居,日子越过越好。
没想到孩子出生后,年轻气盛的两人常常因家务琐事发生争吵,冲动之下竟离了婚。
之后,刘某因经济犯罪被判刑入狱,徐某独自一人抚养孩子,深深体会到了单亲家庭的种种艰辛。
两人虽然离了婚,但因为孩子的关系,有割不断的联系。
疫情期间,她就和高墙内的刘某通过电话、写过信,告诉他家里情况,商量孩子的抚养教育问题。疫情之后,探监方便了,徐某便定期前来探望,隔着铁窗,说说老人的健康状况,聊聊孩子的成长问题,一来二去的,两人都对当年的冲动离婚有了悔意。
在此期间,徐某的父亲患上重疾,老人在得知病情后,表示自己唯一的愿望是希望女儿能复婚,让外孙有个完整的家。
这让徐某和刘某彻底萌生了复婚的想法。
为了复婚,徐某跑了好几次民政部门,但因为结婚登记必须本人办理,而还在监狱服刑的刘某不能离开监管场所,复婚一事因此「陷入僵局」。
无奈之下,徐某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特意在“两长”接待日前来碰碰运气,寻求帮助。
听了徐某讲完前因后果,朱卫兵检察长当场表态:“监狱服刑人员同样拥有婚姻自由权,我们一定会依法保障服刑人员婚姻登记的合法权益。”
于是,“两长”现场办公,立即安排驻监检察室检察官和监狱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负责办理此事。
接到任务后,我们立即行动,在深入监区了解到刘某平日表现良好,近期因为无法办理复婚手续而情绪低落等情况后,对其进行了约谈。
刘某听说是为了复婚的事找他,立即从口袋里掏出早就写好的「结婚申请」,说自己最近一直在为复婚的事烦恼,虽然刑期只剩下一年半的时间了,但既然两人感情基础还在,同时也出于重新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以及满足岳父心愿等考虑,他希望能尽快与前妻完成复婚登记。
在确定双方的复婚意愿后,检察机关联合监狱方面派专人调查核实情况、查找法律依据、协调婚姻登记部门,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制定了合理的安全押解方案。
8月29日,在驻监检察室检察干警和监狱干警的陪同下,刘某在西安市莲湖区婚姻登记处和等在那里的徐某及家人汇合。
在众人的见证下,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上签名并按下指印,走上宣誓台,郑重宣誓并拍照留念。
之后,工作人员将两个大红色的结婚证交到两人手中,徐某当即泣不成声,刘某也抬起胳膊用遮挡手铐的衣服擦拭眼角泪水。
领证结束后,我们和监狱干警特意留出时间,让刘某和家人说说话,徐某给刘某看手机上儿子的视频,一米八高的北方大汉高兴得像个孩子。
在返回监区的路上,收到了徐某发来的短信,“我知道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们不可能这么快领取证件,谢谢你们与各个部门的沟通、协调,为我们解决了难题。真心感谢……”
事后,徐某再次联系我们要送锦旗,我们婉拒了。能亲眼见证一对年轻人「破镜重圆」,这就是最好的馈赠了。
司法不应当是冷冰冰的,有温度的司法会更有力量。
我相信,服刑期间能复婚,这件事本身对于刘某早日完成改造、回归社会将会产生很大助益。
对于那些走上歧路的人来说,
点滴的亲情回应、家庭温暖,
或是社会关爱、支持和帮助,
都将成为指引他们回归正道的正能量。
策划: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处
文字:刘晓莹(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
文字:范军明(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