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治罪到治理,能动践行“人民至上”
——最高检五年来制发八份检察建议
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很多快递小哥都听说过同行阿力(化名)的事迹——发现一名收快递的男子有些奇怪后,联想到检察机关宣传“七号检察建议”有关寄递安全的内容,阿力果断向快递公司老板反映情况。公安机关接到线索后,在收件人再次取件时将其抓获,并在快递包裹内查获甲基苯丙胺(冰毒)70余克。据国家邮政局统计,在寄递渠道禁毒百日攻坚行动中,全国有125名快递员因举报毒品犯罪获得奖励。
“‘七号检察建议’的效果可以说是立竿见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泰兴市江平路邮政支局支局长何健忠对“七号检察建议”如此评价。
过去五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从诉源治理出发,先后向有关国家机关制发了一号至八号检察建议,相关领域的社会治理成效逐步显现。
从个案办理到诉源治理
的主动命题
以最高检名义对有关国家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可以追溯到五年前。2018年6月,就小学教师齐某性侵多名未成年学生的抗诉案件,履新不久的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首次依法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一个月后,最高法经依法审理,最终采纳了最高检的全部抗诉意见,齐某由十年有期徒刑被依法改判为无期徒刑。
案件虽已办结,但检察机关的工作并未结束。如何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到起诉之前、延展到裁判之后,为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带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最高检党组要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第九检察厅前身)解剖齐某案这只“麻雀”,同时梳理以往办理的案件,深入各地调研,详细分析危害校园安全犯罪的整体状况、案件类型和原因,并提出意见建议。
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三项具体建议。这是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以此为起点,五年间,最高检针对办案发现的社会各领域存在的问题,连发八份检察建议——
“二号检察建议”发向最高法,对法院民事公告送达存在的送达方式、送达内容等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建议,促进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知情权、参与权和获得公正司法裁判的权利。
“三号检察建议”发至中央有关部门,推动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
“四号检察建议”发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严防窨井盖“吃人”,维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权、健康权、出行权。
“五号检察建议”再发最高法,共同推动虚假诉讼预防和惩治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
“六号检察建议”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推动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全面提升网络治理能力。
“七号检察建议”发至国家邮政局,推动加强和完善寄递安全监管,促进寄递安全问题治理。
“八号检察建议”发向应急管理部,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把“抓早抓小抓苗头”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
五年来,检察机关从个案办理延伸到对社会问题的诉源治理,这种自我加压、主动命题背后有何深意?
“推动社会问题源头治理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也是法律职责。”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最高检党组反复强调依法能动履职,对于在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通过自觉能动履职的“我管”促使职能部门依法充分履职的“都管”,共同推动问题解决,最终使人民群众受益。
检察建议制发后
落实效果如何
2018年11月,教育部收到“一号检察建议”次月,迅速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从性侵害学生案件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预防性侵安全教育、教职员工队伍管理、安全管理规定落实等工作。
此后的几年时间里,最高检在携手教育部“没完没了”督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同时,不断开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仅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从源头上把“大灰狼”挡在校园之外,还与国家监委、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等部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让遭受或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未成年人第一时间得到救助。
因为窨井盖管理涉及供水、电力、通信等多个部门,老百姓遇到问题常常感到“投诉无门”。最高检在“四号检察建议”拟定初期,便注意到这个问题,于是,将检察建议作为撬动该问题解决的着力点,建议由住建部统筹解决。住建部在收到“四号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在其牵头下,由多部门参与的推进窨井盖问题治理部际工作协调小组很快成立起来。2021年2月,住建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促进供水、电力、通信、广电等相关单位对窨井盖问题联手共治。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督促整改问题管井、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101万余处,推动相关部门安装智能井盖10万余个,安装防坠网、防位移等改进装置121万余个。窨井盖的管理从各自为政、分散管理向统筹聚合、形成合力转变,窨井盖综合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带动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和治理能力不断增强。
五年来,最高检制发的八份检察建议都得到相关单位的积极回复和落实,而这背后是无数检察人努力将检察建议做到刚性、做成刚性的不懈追求。
“一份好的检察建议首先切入点要好,不仅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要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堵点、难点问题。其次,检察建议制发之前的调查核实工作更要扎实,分析论证严谨充分,指出的问题必须客观精准。再者,提出的检察建议必须于法有据,切实可行,便于日后的落实。”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民事行政法律研究处具体负责检察建议工作的统筹管理,该处处长华锰告诉记者,最高检制发的一号至八号检察建议正是基于这样的高标准、严要求,才能获得各方认可。
八份检察建议在制发和落实过程中受到最高检党组的高度重视。一个细节可见一斑——在“四号检察建议”拟定时期,张军检察长亲自部署这项工作,不但与时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进行沟通,还先后两次主持最高检检委会会议审议检察建议稿及配套的《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稿,在推动落实过程中先后10余次作出批示,就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提出明确要求。
推动源头防范
——新时代司法人员更高的追求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回望过去五年,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检察建议作为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正在发挥积极作用,也受到各方点赞。
“过去五年来,‘一号检察建议’已不仅仅是一份普通的检察建议,它更发展成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精神标签。”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一直关注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他看来,用真抓实干、改革创新与责任担当三个词评价“一号检察建议”再恰当不过。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往往说起来重要,但真正做起来却容易让各方后退。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从个案办理到诉源治理,引领带动其他部门共同来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实际行动展现出责任担当。”佟丽华告诉记者,“一号检察建议”是最高检第一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本身就具有改革创新性。在“一号检察建议”推动下,未成年人保护从校内拓展到校外领域,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正在不断优化。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中心道路排水保障二所职工王润梅受邀参与了“四号检察建议”推进、落实等工作。在她看来,检察机关不仅仅是提出一份建议,而是在思考如何通过检察建议做好窨井盖治理这项工作。“期待在最高检的推动下,能够有效妥善解决长期存在的窨井盖管理问题,守护好群众‘脚底下的安全’。”王润梅代表说。
如今,检察建议不仅在被建议单位产生了影响,也获得了各地党委的积极支持。在全国,已有16个省份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落实工作纳入省级党政部门考核体系,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建议的刚性。
“但愿世间无疾苦,何妨架上药生尘”是医者仁心。办好个案,分析类案,推动诉源治则是新时代司法人员更高的追求。未来,检察机关仍将“没完没了抓检察建议贯彻落实”,优化社会环境治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活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