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名单公布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王军娜获表彰
2月21日上午,第六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西安召开。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雷俊生等50名同志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授予西安市莲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24个集体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陕西政法系统8名个人,5个集体获表彰。其中,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王军娜被授予第六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雷俊生 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长乐中路派出所警务技术四级主任
张朕海 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
宋文伟 咸阳市秦都区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
王军娜(女)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胡斌权 子洲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警长
聂宝铖 安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徐炯 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
李波 省雁塔监狱第十一监区监区长、一级警长
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宝鸡市陈仓区司法局阳平司法所
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枣园派出所
平利县人民检察院
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