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范围与报名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全市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市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推荐后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在本级机关连续任职2年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报考条件;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县乡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满2年以上,且符合以上要求的,可参加本次遴选。
(三)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年龄计算以及获取学历学位、资质资格、政治面貌等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不含当日)。工作经历时长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开遴选报名条件中的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时间以正式任职时间(含试用期)计算,在本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在同一层级不同机关的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2.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者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农村(社区)、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报考者应使用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报名。报考者用于报名的学位,应当是报名所用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4.职位专业名称和类别划分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审核。若所学专业(如专业硕士专业、境外高校专业、新设专业等)未列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的,则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由资格审查单位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定;
5.报考者不得选报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的各个环节,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而骗取报考资格情形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禁考、记入诚信档案等相应处理。
二、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9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
市级机关及渭南高新区报考人员报名由市委组织部审核,地点在市委1号楼5楼513室;
县级及以下机关报考人员报名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地点设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
2.资格审查
在渭南党建网下载附件2《渭南市2023年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报职位,所在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在报名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A4纸正反面打印《报名表》,表格内容及格式不得改动,填表说明不属打印内容)。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含电子版)和个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电子版(与报名表一致);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③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留存),通过省考录用且满服务年限,尚未履行公务员登记手续的报考者,须提供干部管理权限主管组织人事部门证明材料;
④依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单位党组(党委)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存复印件);
⑥所在党支部出具并加盖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印章的党员证明原件(根据职位需要提供);
⑦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报考者依据自身条件,对照职位要求,只能选报一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凡不按时限要求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
3.不足开考比例的改报
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未达规定比例的职位,经遴选单位书面申请,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或缩减、取消遴选计划。对选报职位取消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
市委组织部将及时在渭南党建网公布缩减、取消遴选职位情况和取消职位报考者改报时限及相关要求。同时,通知改报人员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但不得改报已经取消的职位(程序及要求与报名和资格审查一致)。改报只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4.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必须凭证,市委组织部统一负责印制,由市委组织部通知报考者本人并发放,准考证保留到录用公示结束。
(二)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10月中上旬,具体时间、考点在准考证上明确,考生自行前往。
笔试设一科,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遴选环节。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设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遴选单位具体实施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与笔试设在同一天进行。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应考。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遴选环节。
(四)面试
面试按照遴选计划1:3的比例,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以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3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待定。面试前3日在渭南党建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2(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笔试成绩×3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公布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考察和体检
1.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在渭南党建网发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的公告。
(1)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则按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若进入考察人员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
(2)对于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职位,综合成绩排名末位考生的面试成绩达到下列面试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本考场(在同一场次,由同一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试题的考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人数大于录用计划数的职位中,进入考察考生的最低面试成绩”。
2.考察
考察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各遴选单位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
3.体检
体检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报市委组织部,体检标准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遴选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合格确定为拟遴选人员的,在渭南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期间反映的问题影响遴选而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任职的,市委组织部向各遴选单位印发公开遴选拟试用人员的通知。
遴选拟试用人员由遴选部门安排在遴选职位上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拟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和工资关系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间按借调情形处理。录用人员放弃或因故被取消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遴选工作秩序,对于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遴选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并将有关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在遴选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务员回避有关规定,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本次遴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3.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相关环节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级组织部门和遴选单位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遴选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来源: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