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全院上下自觉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7月11日,在潼关县人民检察院举办的潼关检察道德大讲堂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亚锋为全体干警宣讲了“三个规定”。
宣讲中,王亚锋检察长结合自己多年来检察工作实践,紧紧围绕什么是“三个规定”、“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检察机关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主要做法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解读。
王亚锋检察长强调,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三个规定”在有效防控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从源头上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的积极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决把党中央这一重要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要做好填报。班子成员要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按照规定要求做到应报尽报早报;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本部门该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引导、带动部门干警严守纪律规矩,全面如实填报,促进执行“三个规定”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三是要做好宣传。要利用本单位新媒体平台,积极主动宣传“三个规定”,有力提升了干部、群众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真正让执行‘三个规定’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的良好局面。四是加强督察。检务督察室要加强对规范填报“三个规定”的监督检查,提升记录报告质量。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宣讲不仅仅是一次教育课、更是一堂警示课。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以身作则,绝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对过问、干预案件办理的如实填报,全面支持和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同时,加强向同事、亲友、身边人宣传“三个规定”,让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成为共识,全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