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根据《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渭南市公安局关于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要求,潼关县人民检察院与潼关县公安局于12月9日召开联席会,检察院分管领导、刑事部门,公安局法制部门、刑侦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干警等九人参加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暂行规定》,通报了今年以来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 bet36体育在线情况,肯定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取得的良好效果。刑检部门负责人就近期办理案件的立案标准、证据固定等问题进行了梳理,并针对类案的办理提出意见。分管领导针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要求两部门办案人员要加强协作配合,坚持科学务实的执法司法理念,遵循执法司法权利运行规律,尊重侦查规律、监督需要和司法实践,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具体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是凝聚理念共识,以监督为抓手精准洞察问题、弥补短板,携手攻克难题,力促刑事侦查活动迈向规范化、合法化、高效化新台阶;二是加强协作沟通,建立更加顺畅高效的沟通机制,确保检警双方及时准确共享案件信息;三是提升办案质效,并着重对案件的审查把关提出要求,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要严格把控立案条件与侦查活动行为,检察机关要严格履行审查逮捕和起诉职责,保证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最后,检警双方针对办案过程中的难点、疑点交流看法、交换意见,公安干警表示这次交流理顺了类案的办理思路,提高了认识,有助于提升侦查工作的精细化程度与规范化水平,今后将继续加强与检察院的协作配合,不断提高侦查工作质量。
此次联席会的成功召开,是对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暂行规定》的一次真正实践,也为潼关县人民检察院与潼关县公安局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方面搭建了更为稳固的平台,双方将继续深化合作,形成打击犯罪合力,为潼关平安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