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升,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收藏行列。他们有人是为了精神富足、陶冶情操,也有人是抱着投资意愿,希望艺术品能够保值增值,正是这样的心态给了不法分子“套路鉴”的可乘之机。
下面我们就揭开这一诈骗套路
“约”“接”“谈”“送”的面纱
我院已依法对老刘等多名诈骗人员批准逮捕。
此类“套路鉴”是不法分子无视藏品真伪,恶意夸大藏品价格,向客户虚构后期收购,骗取客户鉴定费用的诈骗方法。他们对“业务员”均进行了专门的话术培训,给鉴定公司营造一个规模很大、非常正规的对外形象,骗取客户信任。针对客户询问藏品价格,有详细的应答套路,来忽悠误导客户,使其深信不疑,“自愿”掏腰包接受鉴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正规的收藏品鉴定公司和拍卖公司,在拍卖前并不会收取鉴定费、服务费等,拍卖成功后,才会收取相应的佣金。收藏品爱好者在买卖过程中,要擦亮双眼保持理智,选择正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切莫轻信高额获利的虚假宣传。发现被骗要及时报警,协助相关部门持续打击此类犯罪行为,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