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位于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东段326号。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转隶至监察委员会。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原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三个部门撤销,17名干警转隶至区监察委。2019年内设机构改革后,碑林区人民检察院现设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司法警察大队,以及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全院现有干警72人,其中院领导6人,包括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3人、纪检监察组长1人、检委会专职委员1人。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员额检察官34人、检察官助理17人、检察行政人员18人、司法警察3人,聘用制书记员35人。
近年来,碑林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按照“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要求,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努力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协调发展,以检察自觉和检察担当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