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第七条的规定,案件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规定,向办理该案件的检察院查询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程序性信息。
二、申请查询流程图
三、申请查询人应提交的身份证明材料
1、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及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2、查询人系近亲属的、须提交结婚证、户口本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3、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须提交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人与当事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4、查询人为律师,还应提交律师资格证、律师事务所介绍函或刑事法律援助公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