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区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灞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某些重大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3、对普通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 bet36体育在线对普通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4、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同级人民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对同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5、对在行使检察权中做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6、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和对贪污、贿赂犯罪的举报,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7、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研究并提出防范对策。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严格落实政法综治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认为需要灞桥区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普通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依法履行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对刑事判决、裁定的监督职能。
4、依法 bet36体育在线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5、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
7、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研究。
9、按时完成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10、做好信访工作。
三、部门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1、人员情况: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共有14个科级建制、一个派出检察室, 2016年12月31日实际正式在岗人员73名。
2、单位性质:院本级为法律监督机关。
3、经营管理方式:院本级经营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4、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标准:按照四类标准人均2.5万/年进行保障。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相关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
五、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依据《西安市灞桥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灞财发〔2017〕1号),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总收入1183.30万元。其中一般财政预算安排1183.30万元,为:预算补助数1183.30万元。
2016年总支出预算1351.0073万元,具体内容是:
1.基本支出1072.631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49.39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3.2358万元;
2.项目支出278.376万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我院将继续做好“三公”经费的管理和控制,全年“三公”经费预算额为8万元,较2016年降低21.7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公务用车和特种车辆的运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