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在西安市高陵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耿文宏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大会作工作述职报告。
一、牢固树立学习意识,筑牢对党忠诚灵魂
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努力提升自身政治、业务素质,改进自身作风,严格执行上级各项规定。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注重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二、牢固树立履职意识,全面做好分管工作
严格落实领导办案制度:独立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56件71人,对802件案件作出审批决定。参与办理并审查了两起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认真履行审查逮捕职责: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48件619人,批准逮捕341件466人,不批准逮捕106件150人。批捕率为76%。无错捕、错不捕的案件,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案件公开。捕后轻刑化率为全市检察系统前列,该项工作得到了上级院的肯定和表扬。
认真履行审查起诉职责:一是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确保职务犯罪案件顺利推进。二是加强提前介入工作,确保公安机关规范执法。三是积极推进认罪认罚工作,切实提高诉讼效率。四是不断加大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力度。
两项监督工作:三年来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7件,其中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的白某污染环境案被西安市检察院评为全市“两个专项”立案监督精品案件。纠正漏捕46人、追诉漏犯27人、追诉漏罪17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9份、发出检察建议32份。
通过对漏捕的纠正、漏罪漏犯的追诉、对侦查活动及审判活动的监督,确保不枉不纵,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专项工作: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4件57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2件2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2件30人,1件11人二审已判决,1件19人一审已判决。依法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二是服务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工作。共办理六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和多起涉农刑事犯罪,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牢固树立人大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