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加明晰案管枢纽定位的内涵和要求
深入了解“123456”的案件管理思路:“1”是指案管部门作为检察业务工作中枢的一个职能定位;“2”是指案管部门监督和服务的两大职能;“3”是指树立科学管理、能动管理、智能管理三大工作理念;“4”是指推动案件管理职责履行规范化、机制运行一体化、工作保障信息化、队伍建设专业化的“四化”建设;“5”是指建立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为引领的业务指导体系、以“案-件比”为核心的业务评价体系、以案件办理全过程为对象的业务管控体系、以人民监督员为重点的外部监督体系、以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为主平台的业务保障体系;“6”是指从事案件管理的人员应具备政策把握、法律适用、数据统计、分析研判、流程监管、质量评查六大能力。
二、业务数据分析研判要强化“宏观”与“微观”相结合
充分运用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发现司法办案的态势和规律,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融合发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的关键是选准分析研判内容、侧重点和关注方法。通过检察业务运行态势分析,运用办案数据直观展现整体工作和条线工作的现状,可以展现检察业务工作的发展态势。通过专项分析研判,可对某一类型案件的情况进行横向和纵向比对,从一些数据异常增减、违背客观规律等情况入手,对业务工作运行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问诊把脉,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
三、流程监控要把握“一个工作规定,四个监控要点”
“一个规定”是指2016年最高检印发的《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该规定第五至十五条内容体现了流程监控工作重点监督和审查的11个方面,53种情形的受案或办案过程中的重点监督和审查的内容。“四个监控要点”指的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个条线的案件办理监控要点,主要应当监控以下四大类问题:办案期限问题、法律文书制作问题、案卡填录问题、业务应用系统使用问题。
四、案件质量评查要根据案件类型不同有侧重点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