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信诈骗犯罪步骤中被害人被骗的心理表征
电信诈骗案件中犯罪分子通过“投石、放饵、围网、扎口”等步骤,让被害人一步一步掉入陷阱,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笔者通过对大量案例的研究,分别对电信诈骗每一个犯罪步骤中被害人可能存在的心理表现进行分析。
第一步,投石。犯罪分子利用受害人“好奇心理”“缓解焦虑”“渴望关爱”“不劳而获”等心理特点,通过“个性化定制”的诈骗手段吸引被害人的注意力,就像在被害人平静的心里湖面上投下一颗利益的顽石,让被害人的意识聚焦到犯罪分子提前设置好的范畴里。例如,贷款诈骗中以“无抵押"、“无担保”、“秒到账““不查征信”等幌子,吸引被害人下载虚假贷款APP或登录虚假贷款网站;刷单诈骗中以网页、招聘平台、QQ、微信等兼职信息为幌子,招募人员进行网络兼职刷单,承诺在交易后立即返还购物费用并额外提成;婚恋“杀猪盘”中以婚恋网站、网络社交工具为幌子,寻觅、物色诈骗对象,与你聊天交友,确定男女朋友、婚恋关系,甚至远程下单赠送昂贵礼品,取得信任。
第二步,放饵。犯罪分子通过利益诱惑、入罪恐吓、需求满足、社会关系牵制等方式,在被害人经受波动的心理湖面中放下权衡利弊的诱饵,刺激、放大被害人期待获利、害怕损失的心理,使其进入犯罪分子设置好的陷阱。例如,犯罪分子冒充购物网站客服工作人员给被害人打电话,谎称其购买的产品质量有问题,需要对其进行退款赔偿;犯罪分子冒充“领导”添加被害人微信,用关心下属的口吻,降低其戒备之心,暗示帮助被害人实现个人晋升,让被害人对事业发展浮想联翩;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给被害人打电话,编造其涉嫌银行卡洗钱、泄露国家秘密犯罪,同步发送伪造的通缉令、财产冻结书、传票等,对其进行恐吓、威胁;犯罪分子将被害人拉入一个炒股的群,“股票导师”在群里进行荐股和行情分析,被害人看了几天后,发现群里的人按照“导师”的分析都赚到钱了,就开始根据“导师”推荐的股去购买。
第三步,围网。犯罪分子通过“画饼”的方式不断放大被害人的贪婪,通过紧急事件的避险来持续加重被害人的焦虑,使被害人的心理如同被渔网包围的鱼群一样慌乱失措、严重失衡、判断失常,进而作出错误决策。例如,犯罪分子诱导被害人去宾馆等独立空间进行深度洗脑,以帮助其洗脱罪名为由,要求其将名下账户所有钱款转账至所谓的“安全账户”;犯罪分子诱导被害人在其提供的虚假网站、APP投资,初步小额投资试水,回报利润很高,取得进一步信任,诱导被害人加大投入;犯罪分子谎称被害人的账户被跨国贩毒集团使用,涉嫌毒品犯罪,要求其立即提供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号等相关信息,帮其冻结账户,配合“调查”,洗清“嫌疑”。
第四步,扎口。犯罪分子通过故布疑阵,让被害人持续陷入是否被骗的思维谜团中,形成简单化、冒险化、避险化、服从化的心理路径,延迟其将实际情况告知亲友,或向公安机关报警等行为,方便诈骗资金顺利转移。例如,犯罪分子不停歇地向被害人打电话,甚至跟被害人聊天长达三、四个小时,使得受害人在犯罪分子的物理和心理干预下,边打电话边汇款,即使民警、保安、银行人员去阻止,被害人也不相信自己有错;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信息闭塞、容易轻信、渴望健康的心理,通过虚假宣传欺骗老年人购买保健品,即便子女阻止依然坚信这些保健品有神奇的保健功效。
二、电信诈骗犯罪牵制被害人的心理机理及表现模式
通过对电信诈骗犯罪步骤中被害人被骗的心理表征分析可知,被害人被骗过程中表现出的不同心理特征映射出共同的心理机理——行为模式类型化选择衍生出的顽固意识势能。从心理学上讲,人们对有利的、美好的事物大都有期待获得的需求,对不利的、危险的事物都有希望远离的排斥心理。与此同时,受家庭背景、学校教育、职业习惯等因素的影响,大多数人在面对各类事件时,往往会通过一套基本固定的思维模式作出类型化的选择,并在不断重复的过程中,持续放大对一些事物的期待及对另一些事物的厌离,逐渐成为个人意识中比较凸显的部分,这种行为模式的类型化在意识层面就会衍生出一种固化的心理模式,从而形成一种顽固的意识势能。
金钱、权利、名誉、地位、美貌、亲情、友情、爱情……一切渴望得到、害怕失去的事物皆有可能变成顽固的意识势能。这些顽固的意识势能就像是一个个灯泡,诈骗分子通过设计桥段、编写剧本、营造虚幻,给被害人灯泡点亮的希望或灯泡熄灭的错觉,引动、放大被害人贪婪、恐惧等情绪,当这些情绪走向极端时,理智就会退位甚至消失,特别是在极度贪婪、兴奋、害怕、紧张的情况下,被害人的注意力会变得狭窄,往往关注不到周围的事,无法进行正常的思考,注意力都集中在诈骗分子所给予的信息上,从而被精神控制,掉入陷阱。
电信诈骗中常见的心理牵制模式有以下几种:
1.趋利心理。犯罪分子往往会以高额回报、低风险等为噱头,激发被害人的贪婪,引诱被害人上当受骗。当我们的意识势能聚焦在迅速致富、免费获取、意外之财、高额回报等时,面对诈骗分子给出用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益的诱人条件,往往容易激活不劳而获的“发财梦”,降低辨别能力和控制能力,导致落入陷阱。常见的有虚构中奖、高回报投资、优惠贷款、网络刷单等类型的诈骗。
2.避害心理。诈骗分子借用恐惧信息唤起人们的危机意识和紧张心理,当受害人处于紧张、恐惧的应激状态时,思绪极容易被他人干扰,让受害人产生“宁可多付钱,也不想冒险”的想法,最终为了规避风险而产生了决策偏差。比如诈骗分子冒充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提出“账户异常”“行为违规”“子女有难”等事件诱骗受害人。
3.从众心理。在刷单类电信网络诈骗中,诈骗者在群聊内往往会不定时投放各种“信息”,营造他人也在参与的情境,受环境因素特别是权威人士的影响和干扰,受害人更容易把外部参考作为信息加工的依据,为了保持与群体的意见一致,降低脱离群体的心理压力,而选择继续相信诈骗者所提供的信息。
4.拒绝沉没成本心理。沉没成本是指如果一项开支已经付出并且不管做出何种选择都不能收回,一个理性的人就会忽略他,这类支出成为沉没成本。由于沉没成本的存在,人们会产生尽快弥补损失的强烈动机,这种动机会导致后续的决策更加冒险。被害人在发现自己可能被骗时,受到渴望获利和恐惧损失的双重心理压迫,会基于拒绝沉没成本心理,进行自我催眠,沉浸在幻想中不能自拔,对他人善意的提醒充耳不闻,选择继续投入资金,直至钱财耗尽方才醒悟。
三、防范对策
不管何种形式的电信诈骗,都要通过一定方式和被害人产生链接,也就是上文中提到的“投石”。因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提高警惕,对于陌生电话、信息直接拒绝接收或者忽略,这个时候即使犯罪分子有再多的手段也无从施展。
有的人群所从事的工作的性质本身需要同陌生人打交道,需要处理陌生渠道的信息,这种情况就需要加强对信息的识别能力。大多数信息证伪往往比证真容易的多,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信息进行验证,只要犯罪分子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即可以当做虚假信息处理。如对用AI视频冒充亲友类诈骗的信息问一些与亲友曾经一起经历的比较私密的事情,对冒充客服退款类诈骗的情况通过原购物渠道核实。对于难以分辨的信息也可以打电话向公安机关、银行等部门咨询。
任何诈骗最终的落脚点都是“钱”,养成谨慎对待“转账”行为的意识,对于他人通过非接触式的电信网络方式联系让转钱的行为,大脑第一反应首先将该联系人的行为当成“诈骗”处理,然后再进行仔细的辨别,确认无误后再进行转账。就像电脑防火墙一样对于一些可疑应用程序进行拦截,然后再弹出通知,对该信息是否是有害信息进行人工辨别,如果确实是机主自己需要的应用程序,再进行更改设置,允许程序安装允许。
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打消“用小钱赚大钱”“不劳而获”的念头,不被贪婪蒙蔽。遇到突发紧急事件时,保持情绪稳定,不让焦虑、恐惧影响对事件的准确判断,稳定情绪后再去应对,这样才能做出客观理智的判断,避免受骗。
文字:郭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