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关于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要求,鄠邑区人民检察院强化资产管理目标,严格资产配置、使用与处置,不断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措施,厉行节约,开源节流,切实过好紧日子。
一是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学习研究《陕西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西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对资产管理、配置、使用、处置相关要求再明确和细化,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实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有效提高国有资产配置和使用效益。
二是严格控制资产增量。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控制预算,合理配置资产。按照单位资产存量现状,从严控制资产“增量”。在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情况下,严控超标准资产配置,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是严格资产使用管理。定期核查国有资产使用状况,做好资产验收入库、维修保管、日常盘点和资产清查等基础工作,减少非正常损耗,做到高效节约、物尽其用,避免闲置浪费或公物私用。现已登记在库资产卡片2000余份,系统数据治理得分稳定于90分以上。
四是严格处置审核审批。依法依规审核国有资产处置申请,严格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要求达到使用年限但能正常使用的资产,需继续使用;不能使用的报废报损资产,严格规范处置审批流程。规范处置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下一步,鄠邑区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按照省、市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切实加强资产管理,有效盘活并高效使用固定资产,做到“家底”常清、情况常明、管理常新。
文字:单玺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