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鄠邑区检察院对涉嫌贩卖毒品罪的两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
2023年8月某日晚,被告人张某通过微信收取吸毒人员王某六百元毒资,花五百余元从被告人李某处购买毒品海洛因。张某从中分取一部分用于自己吸食,将剩余毒品交给王某用于吸食。办案人员对李某、张某二人涉嫌犯罪事实进行审查,依法对二人以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
毒品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毒品不仅摧毁了许多人的未来,还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贩卖毒品更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切勿因为一时的好奇或追求刺激而接触毒品。毒品一旦沾染,后果严重,不仅会影响个人的身心健康还可能导致家庭破裂、社会不安。让我们携手共建一个清新、健康的社会环境,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文字:第二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