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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检察院办理黑恶案件 实现审查起诉阶段“清零”

发布时间: 2020-07-08
     629日,莲湖检察院将赵某平等二十八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提起公诉。

赵某平涉黑案件由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是一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黑案件。案件受理后,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李洁检察长任组长的办案工作专班。在前期侦查阶段,办案专班先后16次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点围绕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组织分工、发展过程、组织成员的作用地位等方面提出意见与建议,为该案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因该案具有涉案人员多、时间跨度长、涉案地域广,取证难度和抓捕难度大的特点,公安机关先后分1237人提请批准逮捕。办案专班秉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的要求,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先后召开检察官联席会8次、提请检委会研究5次,逐笔审查每一起犯罪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办案专班面对一百四十余册卷宗,放弃节假日,不分上下班,加班加点,先后提审犯罪嫌疑人三十余人次,听取被害人意见、辩护人意见十余次,制作了近二百页、总计十万余字的公诉案件审查报告。

办案专班坚持“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和“一案三查”工作要求,将“打财断血”和“打伞破网”工作落到实处,先后提请莲湖区扫黑办召开“四位一体会”研究12次,提请西安市扫黑办召开“四位一体会”研究4次,向市扫黑办汇报案件办理情况2次;要求公安机关对查封、扣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财产进行梳理、研判,重拳断“脉”断“血”,做到扫黑与“打财断血”并重,将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

按照“六清”行动部署,该院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持续加快办案节奏,赵某平涉黑案起诉后,该院审查起诉的涉黑恶案件全部办结,实现审查起诉环节的“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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