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被誉为“中华龙脉”,是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近年来,陕西省西安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秦岭生态保护机制。截至目前,西安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案件24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1份,所有诉前检察建议和诉讼案件均得到了有效整改。
在工作机制上,西安市检察机关建立市级院一把手领兵挂帅、市区(县)两级院联动互动、一体化办案机制,对涉秦岭保护案件线索和案件办理实行市院督办领办主办、集中研判、对下交办和基层院相互移送的管理模式。在办理秦岭南五台山胜宝泉山庄侵占林地案时,该案件线索被长安区检察院检察人员发现并上报,西安市检察院集中研究后交由雁塔区检察院办理,市检察院督办。雁塔区检察院承办后,对林业局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要求各管理部门依法履职,及时拆除违法建筑,在被破坏的林地上共清运建筑垃圾4600立方米,覆土260立方米,7240平方米被破坏林地被一次性补种复绿。大办案的方式排除了各种干扰,优化了内部办案组合。
同时,西安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具体工作措施》,实行“一案四查”。该措施规定,在办理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时要审查是否同时有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案件线索,涉几项查几项。
在秦岭生态环境司法共建综合治理平台的打造中,西安市检察机关主动与地方党委、人大、政府、高校、社会公众形成六方联动的协作格局。两级检察院不仅定期向党委、人大就公益诉讼、秦岭保护工作进行专题汇报或报告,还不断健全与相关行政机关的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通报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