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围绕土地出让金、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等领域侵害国有财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造成损害等突出问题,明确了检察机关与审计机关通过对口联系、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交流培训等方式,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和审计监督优势,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全面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存在贯通融合的协作空间,双方建立常态化、可持续的协作配合机制意义重大。
下一步,双方将通过协作机制联手推动形成大监督工作格局,不断强化合作,将工作落深落实,确保取得“1+1>2”的监督实效,为西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