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吴某骑自行车逆行到本市某涵洞口时,适逢受害人魏某骑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此,两车相撞,致受害人魏某倒地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后,吴某先将其所骑自行车掉头停放至东侧路边后,在现场逗留大约5分钟后骑车逃离现场。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某骑自行车上道路逆向行驶未确保安全,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且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且致一人死亡,造成相关证据灭失,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检察官在此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广大交通参与者一定要遵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牢记交通安全,每一天都能够文明出行。(拟稿:吉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