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36体育在线

图片
当前位置: 首页>检察动态 > 检察新闻

庭审“零距离” 检察官带你直达知识产权案件庭审现场

发布时间: 2023-10-24

庭审“零距离” 检察官带你直达知识产权案件庭审现场

 

围绕“两行动、两措施”各项任务要求,为服务保障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紧扣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事业发展需要,联合莲湖区人民法院在“大庆智路”数字出海产业园举行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公开庭审活动。该院指派检察官赵诗媛、检察官助理刘利鸿出庭支持公诉,莲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代表参加旁听。

该案被告人常某经营一家汽配店,为谋取不法利益,在明知汽车配件为假冒商标产品的情况下公开在店内售卖,2020年至案发,累计销售金额111990元,现场查扣货品价格49830元。莲湖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莲湖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意见后当庭宣判,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常某有期徒刑一年又二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八万元。

在庭审过程中,检察官详细解释了法律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有关规定,并提醒大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仅损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还会危害社会经济秩序,切莫贪图一时利益铤而走险、触犯法律。

下一步,莲湖检察院将继续按照“两行动、两措施”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科技创新,为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拟文:邓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