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
检察机关如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护消费者权益呢?
一起来看看吧
近年来,
随着国内白酒市场的兴旺,
一些不法分子
为赚取高额利益,
非法生产假白酒进行销售,
不仅严重侵犯了
商标人的利益,
更影响了市场品牌管理秩序,
甚至影响人民身体健康。
这不,近日临潼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制造销售西凤系列假酒的案子。
2021年5月起,段某杰、王某某、段某晓收购西风空酒瓶、空酒盒、空酒箱以及喷码机、热熔器、热风机等设备,用低价白酒进行灌装、塑封、贴标,生产假冒西凤六年、西凤十五年、西凤华山论剑十年、西凤华山论剑二十年等白酒。2021年11月10日,被公安民警在临潼区某街办村民房中抓获,房间里还堆放着低价白酒92箱和未销售的白酒(西凤六年30箱、西凤十五年15箱、西凤华山论剑2箱、另有西凤六年164瓶、西凤华山论剑12瓶)。据三人交代指认,公安机关又抓获了制造销售假西凤白酒的华某某、彭某某。
经审查:段某杰、王某某、段某晓销售的西凤系列假酒以每箱二百余元至三四百元的价格向临潼、渭南等地销售千余箱,销售金额二十余万元。华某某、彭某某制造销售假西凤酒获利十七余万元。
近日,临潼区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段某洁、王某某、段某晓提起公诉;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华某某、彭某某提起公诉,同时要求上述五人在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法院均对上述五人作出有罪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温馨提示:
广大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尤其是在大额消费的时候,一定要对购买的商品,接受的服务进行详细的了解,切莫贪图便宜,避免自身权益遭受损害。如果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保存有力证据,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提供详细线索,检察机关将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
内容、形式均存在改编
文中涉案人员姓名均为化名
请理性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