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以下信访事项:
1.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控告、申诉;
2.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3.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4.反映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5.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
6.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