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临潼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按照省委《贯彻<条例>实施细则》、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及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安排部署,立足检察职能,精心组织学习,通过四项举措,确保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临潼区检察院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将学习贯彻《条例》和《细则》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明确院党组书记是落实《条例》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对分管部门学习情况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自上而下共同推动的学习格局,切实压实责任,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全院下发《关于组织学习<条例>和<细则>的通知》,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干警,安排专人专项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