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3月29日,关中平原检察院未检工作团队向刑满释放未成年人的家长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其履行好监护人职责。这是关中平原检察院“关中·沐光”未检文化品牌入驻陕西省女子监狱以来,首次向未成年女犯家长发放《家庭教育令》。
在刘某出监前,未检团队在多次与其谈话中了解到,刘某父母离异后,随父亲生活,其父靠打零工养活她和弟弟、妹妹,由于疏于管教,长期缺乏有效的家庭沟通和教育,影响了刘某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她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