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而在各种危险驾驶行为中,又以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出现频次更高。对此,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由:
A:我酒量好得很,根本喝不醉!
检察官有话要说:酒量再好,只要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就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从重处罚!
B:我喝的是果酒,果酒怎么能算酒呢?
检察官有话要说:果酒也是酒,只要饮品中含有酒精成分,就属于酒类产品,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
C:我喝酒已经是几个小时以前的事了,我都睡了一觉了,早就醒酒了!
检察官有话要说:血液酒精含量是行为人是否构成醉驾的重要认定标准,因个体差异,不同人对酒精的分解能力不同,不要“想当然”!
D:喝完酒被交警查获,罚点钱,扣点分就可以了!多大点事?
检察官有话要说:不!不!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