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预售开启后,消费者只需支付定金便可享受立减、买赠等优惠福利,但是!检察官提醒大家:“定金”和“订金”有较大差别,需要好好理清才能放心消费!
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作为双方交易的保证,买方如未能履行约定,则定金不可退还。
订金:属于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意义,买方未能履行约定,可按照双方约定协商处理。
交完定金后悔,消费者能否要求商家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简单来说,消费者交完定金后悔,这笔定金是不能退的;但如果卖家收到定金后反悔,则要双倍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定金。
如果定金无法退但货物不想要,怎么解决?
一般如果消费者交完定金后悔了,为了避免损失,可以先按时支付尾款,在商品未发货前或在收到商品后的规定退货时间内申请退货退款,那么此时先前支付的定金作为货款也应一并退回。但是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网购的商品,都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在采用这个方法前,消费者一定要辨别商品是否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
检察官温馨提示各位“剁手人”和“尾款人”:消费前,多比较,细考量;消费时,要稳住,莫冲动;消费后,速查验,留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