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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9-25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周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内设六部一室,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检察综合业务部、侦查监督部、公诉部、诉讼监督部、民事行政检察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设行政单位1个。财政供养63人。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单位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政法专项编制57人,实有人员63人(包含10名转隶至纪检监察委员会人员),其中行政编制61人,事业编制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8人。

  

  四、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在周至县委和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队伍建设,推进检察工作全面上水平。

  (一)牢记使命护航发展,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立足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充分行使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截止目前,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195件250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133件158人,不批准逮捕案件61件90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97件23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39件171人,不起诉23件27人。依法严惩涉黑涉恶案件及社会影响较大案件,起诉3件14人。

  转变方式,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8人,不起诉27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打造“爱在检徽下”未检品牌,全面构筑“育苗”“护苗”“助苗”三重维权体系,通过检察开放日、宪法主题宣传等形式,广泛深入社区、学校 bet36体育在线法治宣传活动6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3万余人。

  (二)聚焦主责强化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1件2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6件18人,监督撤案5件5人,共介入侦查案件13件,发取证意见书75份,纠正漏捕14人。向公安、法院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7份,纠正违法通知书57份,追诉漏犯11件15人,提起抗诉3件4人。组织观摩庭4次,检察长、主管检察长出庭公诉案件16件。

  推进刑事执行监督。共检察收押犯罪嫌疑人290余人,出所300余人,目前在押140余人。向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1份,向办案单位和看守所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涉11人,办理羁押期限审查10人次,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2件,办案部门采纳14案14人。积极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与周至县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为工作 bet36体育在线奠定基础。对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共核查社区服刑人员150余人,未发现脱管漏管现象。在二曲司法所设立我县首个社区矫正检察室,实现监督前移、检力下沉。

  创新民事行政监督。运用抗诉、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多种手段,增强民事诉讼监督效果。共受理民行监督案件7件,其中申诉案件3件,提请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执行监督案件4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发出执行检察建议4件。以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全面 bet36体育在线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成立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加强与水利、国土、环保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8件,起诉2件,已经获得省院批准,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108份。

  (三)锐意推进司法改革,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

  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要求,破解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难题,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做好监察体制改革配套衔接。注重工作机制探索和经验积累,加强与县监察委的工作衔接,明确由公诉部门统一办理监察委移送案件,规范提前介入程序,将与案件有关的重大问题解决在受理前。妥善办理县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1件1人。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适应检察权运行机制,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积极构建新的办案组织和办案模式。探索实行系统轮案、专案专办模式,强化司法亲历性要求,入额院领导深入一线带头办案,有效促进了司法办案质效的提升。建立员额检察官绩效考评机制,全面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明确权责要求、细化考评标准、量化业务指标,从分案到结案,办案系统全程留痕。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改革工作,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10件122人。围绕构建新型的检警、检审关系,强化与公安、法院协作配合,每季度定期召开联席会,细化规范,统一案件侦查标准和移送要求,实现效率与公正的双向提升。构建良性检律关系,在办案中听取律师意见,保障律师阅卷。

  加强智慧检务建设,为检察工作插上科技翅膀。按照“智慧、融合、创新”总体思路,深入推进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向信息化建设要检力、要效率、要规范化。大力推进驻所监控联网数字化改造升级系统建设,强化驻所检察室监督职能作用。加强检委会无纸化会议室建设,实现检委会研究讨论事项全程网络办公。打造未成年法治教育云课堂,借助“云课堂”网络平台将信息技术手段与普法授课相融合,使未成年人普法懂法、交流互动、自主学习更便捷。加快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建设,服务检察一线办案,提升办案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优化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

  (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基础。

  (五)扎实推进重点工作,打造周至检察品牌。

  “秦岭保卫战”打响以来,周至县检察院坚决做到全程参与、全力配合,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迅速传达学习习总书记关于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历次重要批示、指示,及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和上级文件精神,并研究制定我院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违建别墅整治工作小组,派员分组全程参与违建整治工作,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焦点问题,检察长亲自包抓督办,确保工作成效,全力以赴,为秦岭北麓周至段违建别墅整治工作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

  根据省市院的安排部署,结合近期工作特点,制定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会同县公安局刑警队召开扫黑除恶联席会,就扫黑除恶工作 bet36体育在线情况、查办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遇到的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沟通协调,达成了共识,形成了强有力的打击合力。截止目前,共办理扫黑除恶案件3件14人。

  根据市院要求于今年3-4月在哑柏派出所、终南派出所、城关派出所、双庙子森林派出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当前工作主要是以这四个“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为依托,分片辐射全县其他派出所,对未设立“检察官办公室”的派出所进行不定期巡访,“4+X”的工作模式运行良好。

  我院联合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天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西安市小王涧国有生态林场联合 bet36体育在线以“守护绿水青山,打击违法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历时4天,历经周至县、佛坪县、宁陕县多个自然保护区及县镇乡村,行程600余公里,召开座谈会7场,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有效提升了林区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

  通过“开学第一课”、“爱在检徽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志愿服务项目、“爱在检徽下第四站—法律灯塔”主题未成年人普法活动和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等多项措施,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

  8月10日,我院出台《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工作规定(试行)》,全面深化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工作,面对面释法说理,除检察机关、被建议单位两方外,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代表全程参与,实行宣告场所化、仪式化、公开化,共向行政机关公开宣告检察建议5次,在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主动作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调研分析,探索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坚持“向前一步解决问题”,以创新求突破、解难题,提升了检察建议工作的刚性,不断开创了法律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316.75万元,较上年减少了305.06万元。2018年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有:(1)2018年人均公用经费由2.5万元降至1.5万元。(2)2018年项目收入较2017年减少324.01万元。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268.4万元,较上年减少了353.41万元。2018年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有:(1)2018年年度收入较2017年年度收入减少了305.06万元。(2)2018年结余较2017年结余多36.29万元。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316.75万元。其中: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2.66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194.59万元,为县级其他单位同级横向拨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268.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941.64万元,占总支出的74.24%,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805.44万元和公用经费136.2万元。

  (2) 项目支出326.77万元,占总支出25.76%,是为完成检察业务工作、促进案件办理质量及检察专项任务的支出。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22.66万元,较上年减少了498.65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有:1、2018年人均公用经费由2.5万元降至1.5万元。2、2018年项目收入较2017年减少390.8万元。

  2018年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10.1万元,较上年减少了511.71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有:1、2018年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2017年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498.65万元。2、2018年财政拨款结余较2017年财政拨款结余多12.06万元。

  2、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0.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其中:行政运行813.8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2.31万元、其他检察支出193.9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3.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7.6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36.2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129.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29.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2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出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原因:我院无因公出国出境情况。与当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为:我院无因公出国出境情况。

  2、2018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原因:近几年对外招待都在单位干警灶中进行。比当年预算减少了0.8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预算会安排公务接待费用于应对实际工作的不可控,防止出现此类支出超出预算的情况。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4.2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8年公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5.3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车辆已满足日常工作需要无需更换。与当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为:2018年未安排公车购置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2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24万元。主要原因为:我院车辆除公车改革后,老旧车辆大多已报废,新换车辆维修率大幅降低,车辆分配使用更科学合理,大大降低了维修保养支出。比当年预算增加了24.24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预算未安排中省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用,而我院公车运行维护费用都在中省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中列支。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4、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0.5万元,与2017年持平,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 bet36体育在线会议。

  5、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16.25万元支出,比2017年增加124.76%。增加主要原因为:2018年加大了对全院干警业务工作方面的培训,组织了全院干警检察业务专项培训。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 bet36体育在线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194.06万元,占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9.67%。

  七、2018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36.2万元,比上年减少27.17万元,同比下降16.63%。主要原因为:2018年人均公用经费由2.5万元降至1.5万元。

  (二)国有资产购置及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执法办案车辆编制9辆,实有执法办案车辆9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本部门无预算安排购置车辆;无预算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项目支出:指我院根据职能职责为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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