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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发布时间: 2020-06-01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情况说明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周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要职责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进行社区矫正工作。

  5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司法救助、国家赔偿事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内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司法警察大队。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工作部署,围绕“讲学习、找差距、抓管理”检察工作新要求,以求极致的精神做实做强新时代检察工作,在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更加充分、更加精准、更加有效地发挥检察职能,为周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县委重大决策和部署要求,主动请示报告工作。把准政治方向,科学运用、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推动工作,深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铸造干警绝对忠诚和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品格,切实与县委中心工作合拍共振。

  (二)服务中心大局。

  不断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提高检察工作贡献度。进一步深化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有效化解风险、促进发展。以更大力度服务民营企业,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改进办案方式,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坚持做好检察环节的维稳工作,持续深入 bet36体育在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清除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等腐败问题治理。加大对涉众型犯罪、电信网络、食药环境、涉农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点带面推动相关部门 bet36体育在线专项治理,提高检察办案附加值。

  (三)守护公平正义。

  立足法律监督定位,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深化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以刑代罚、违法取证、违法介入经济纠纷、违法扣押财物等问题加强监督。不断深化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综合运用抗诉、督促履职、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手段,提升监督实效。不断深化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牢牢把握维护公共利益这一核心,坚持与党委政府同心、同向、同行,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建设过硬队伍。

  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以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从严治检,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着力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大力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为民的过硬检察队伍。

  (五)强化内外监督。

  健全规范司法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案件监督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完善依法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健全接受其他政法机关制约机制,依法接受律师监督。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推动形成良性检民关系。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为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2020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本级(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政法专项编制51人,工勤编制6人,实有人员53人,其中行政编制51人,工勤编制2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 1119.52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9.5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75.23万元,减少原因在于2020年公用经费缩减,转隶人员工资关系转走人员经费减少。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119.5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19.52 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2020 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75.23万元,减少原因在于2020年公用经费缩减,转隶人员工资关系转走人员经费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19.5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020 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75.23万元,减少原因在于2020年公用经费缩减,转隶人员工资关系转走人员经费减少。2020 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减少75.23万元,减少原因在于2020年公用经费缩减,转隶人员工资关系转走人员经费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19.52万元,比2019年减少了75.23万元,减少原因在于2020年公用经费缩减,转隶人员工资关系转走人员经费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119.52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40401)917.73万元,比 2019年减少了107.13万元,原因在于2020年公用经费缩减,转隶人员工资关系转走人员经费减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院)(2040402)169.84万元,较上年减少 0.05万元,原因是2020年整体项目经费较2019年整体项目经费略有提高。

  (3)其他检察支出(2040499) 31.9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31.95万元,原因为2020年将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和档案信息化设备购置放入了此功能分类科目进行预算,2019年预算中无此功能分类科目。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9.52 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722.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66.25万元,原因是原因是绩效工资、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助、法警执勤岗位津贴等人员经费的经济分类科目调整至“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科目。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04.26万元,较上年减少60.18万元,原因是2020年申报的业务项目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9.46万元,较上年减少164.3 万元,原因是项目科目的调整导致金额减少。

  资本性支出(310)83.00万元,叫上年增加83万元,原因是2020年新增两个项目。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情况说明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等支出预算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4)公务接待费0.1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接待安排在干警食堂就餐。(5)会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原因是2020年我院召开的检察业务会议支出在中省政法转移专项办案业务费中列支。(6)培训费2.08万元,较上年减少0.52万元,减少原因为业务培训项目支出2020年安排在中省政法转移专项办案业务费中。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执法办案车辆编制9辆,实有执法办案车辆7辆,特种技术用车2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本部门无预算安排购置车辆;无预算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8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政府采购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9.52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7.87万元,比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14.86万元减少26.9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绩效工资、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助、法警执勤岗位津贴等人员经费的功能分类科目由“行政运行”调整至“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二是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统一缩减。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是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各项检察工作,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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