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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检讯】律师阅卷的三种方式

发布时间: 2024-10-18
  

 

  为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周至县人民检察院以12309中国检察网为平台,依托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切实保障律师阅卷权。律师来院阅卷可自主选择以下三种不同阅卷方式。

  01  现场阅卷

  现场阅卷是律师在案件管理中心直接查阅案件材料。律师需要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委托人和嫌疑人关系证明等阅卷手续,在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协助下,进行身份核实和材料登记后,当场阅卷。现场阅卷适用于律师距离办理案件的检察院较近,现场阅卷较便利的情形。

  02  互联网阅卷

  互联网阅卷是律师通过互联网技术,远程查阅案件卷宗。律师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绑定案件上传相关手续,案件管理中心对网上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其再申请网络阅卷,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下载查看电子卷宗。互联网阅卷适用于律师距离办理案件的检察院较远或因其他原因不便现场阅卷的情形。

  03  异地阅卷

  异地阅卷是指律师在异地地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查阅案件材料的一种阅卷方式。申请人可以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申请异地阅卷,并选择阅卷的地点,无须亲自到案件承办检察院去调阅,在资料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在所选地点进行查阅。“异地阅卷”是现场阅卷和互联网阅卷的重要补充,适用于律师不方便进行现场阅卷或因案件涉密、电子卷宗过大等无法进行互联网阅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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