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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争创丨检察长出庭公诉盗掘古墓葬重大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 2022-12-29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12月28日,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周兴安作为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安康铁路运输法院院长王琪轩担任审判长,在榆林市榆阳区法院远程视频开庭审理张某、吴某某等8人盗窃、盗掘古墓葬重大刑事案件,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是陕西铁检机关办理的首起盗掘古墓葬重大刑事案件。
  2022年3月,张某、曹某某、张小某盗窃西安生活段绥德公寓楼的12台空调和5台水泵,共计价值7604元。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期间,张某、张小某伙同吴某某、高某某、白某、张某东、郝某某,先后在绥德县、清涧县盗掘古墓葬8座,盗掘古墓所得文物有青铜器、铜器、陶器等共计40件。经陕西省文物鉴定研究中心鉴定,盗掘行为对8座古墓葬本身所具有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可逆破坏,盗墓所得40件文物均为一般文物。
  安康铁检院高度重视该案,在分院一部的大力指导下,成立了专案组。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张某、张小某等人盗掘古墓葬8座,对古墓葬的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造成了严重损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恢复原貌的侵权责任。经诉前公告程序没有适格主体提起诉讼,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损害状态,安康铁检院遂依法向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检察官以扎实的事实证据、详尽的法理分析,论证了8名被告人所犯的盗窃、盗掘古墓葬犯罪事实,以及古墓葬被盗掘后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损害中的事实,当庭提出了具体的量刑建议和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得到合议庭的充分认可。合议庭在认真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后,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文物承载着一个国家的文明和血脉,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安康铁检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葬犯罪,积极提起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以案释法强化法治宣传,不断增强文物部门的履责意识,营造文物保护利用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文物保护工作贡献检察力量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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