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安康铁路运输法院针对一起文物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向汉阴县政府宣告送达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双建议书。
宣告会现场
案情回顾:汉阴城墙(含文峰塔)保护普遍存在的自然损毁和人为破坏问题,诉前检察机关履行诉前程序后,该古城墙仍未得到有效保护。2023年7月20日,诉前检察机关将该案移送秦岭南麓检察院审查起诉,2023年11月29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判决支持了秦岭南麓检察院的诉讼请求,判令汉阴县某局在法定期限内对汉阴城墙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
汉阴城墙
案件判决后,检法两院并未就案办案,而是深入剖析该案存在问题,对县政府在文物保护工作上存在的管理不到位、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联合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以及司法建议,堵塞政府管理漏洞,提高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能力。
现场回访
宣告会上,秦岭南麓检察院检察长周兴安强调,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社会化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检察机关参与、多部门协同的文物保护工作局面,构建文物保护“同心圆”,更好服务地方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为文物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汉阴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文物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共治。法检两院提出的“双建议”对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有极大的促进作用,要继续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文物保护合力。
下一步,秦岭南麓检察院将继续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督促文物行政部门加强文物日常管理,提升文物综合治理水平,推动文物保护区域内同类问题的系统治理、根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