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线索的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在铁路辖区的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仓储物流、生产经营场所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三)在火车站等铁路管辖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看管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火车站等人群密集区域及列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拉帮结派、强讨硬要、倒卖车票、非法招揽旅客乘车、住宿,严重侵害旅客权益的黑恶势力; (五)在铁路辖区称霸一方,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六)煽动群众闹事闹访缠访、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采取封门堵路等形式,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七)包庇或者纵容黑恶势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八)冲击铁路站车、生产单位影响铁路正常运输生产秩序的黑恶势力; (九)在铁路沿线非法占地、滥开滥采威胁铁路运营安全的黑恶势力;(十)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涉黑涉恶人员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政法部门进一步调查取证。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实施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举报方式
广大旅客和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信件或来人举报等方式举报、提供线索,具体举报方式如下:
受理电话:
检察机关:029-83198368
(工作日8时至12时 14时至18时)
来信地址:
检察机关: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安东街9号西安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扫黑办710054
举报邮箱:sxtjshce@vip.163.com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公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