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办理的首起盗掘古墓葬重大刑事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前期开庭审理后,于2月21日在榆林市榆阳区世纪广场(汉画像石博物馆门前)进行公开宣判。该案由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兴安出庭支持公诉,安康铁路运输法院院长王琪轩担任审判长,到场参与旁听群众共二百余人。
审判长当庭宣读了判决书,检察机关指控吴某某、张某等8人犯盗掘古墓葬罪、盗窃罪的犯罪事实成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某等8人十一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30000至5000元不等罚金,责令承担9300至1000元不等民事修复赔偿费用,盗掘古墓所得文物青铜器、铜器、陶器等40件依法予以没收,被告人当庭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公诉人当庭 bet36体育在线了法治宣讲,指出文物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我国刑法严厉打击走私文物、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涉文物类犯罪。司法机关依法公开宣判盗掘古墓葬案件,就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落实。检察机关在依法提起公诉的同时,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全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民事责任,促使被告人退缴文物、修复环境、赔偿损失,切实保护国家文化遗产的安全。
庭审结束后,秦岭南麓检察院、安康铁路法院、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工作人员,向现场群众发放文物保护宣传资料,解答文物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受到当地群众的欢迎。
为进一步形成打击文物犯罪合力,2月22日,延安铁路公安处、秦岭南麓检察院、安康铁路法院召开“三长”联席会议,周勇处长、周兴安检察长、王琪轩院长及公检法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延安铁路公安处副处长苑纲主持。
会议听取了公安机关近期打击盗掘古墓葬等犯罪的情况通报,对案件事实定性、证据规格、证明标准等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会商研究,就下一步提前介入案件、强化法律监督、依法严打文物犯罪、加强黄河流域文物保护工作等相互交换意见,并初步达成了共识。
会后,参会人员共同参观了延安铁路公安处党建活动室、便民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解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