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现场,承办检察官向未成年人监护人宣布了《督促监护令》,并结合案件反映出的未成年人旷课、沉迷网络、参与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指出监护人在日常的监护中存在监管缺位、关爱缺乏、保护不力等问题,督促、教育、引导监护人从加强教育监管、加强不良行为干预矫治、创造良好家庭环境等方面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监护人认真聆听,现场签字承诺,表示将积极承担监护责任,以身作则,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管教和良好品行培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家庭环境。
《督促监护令》+ 家庭教育评估
为真正达到教育挽救目的,按照《陕西省检察机关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评估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西安铁检院特邀请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家庭教育专家徐桂红及其专家教育团队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家庭教育评估工作,后期将根据评估结果,为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的指导工作,引导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和家长构建和谐健康的家庭环境和亲子关系。
西安铁检院将进一步结合办案实际,不断提升“督促监护令”工作成效,切实推动解决涉案未成年人背后家庭监管不力的问题,提升家庭保护意识,为预防涉案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筑牢家庭保护“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