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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12年纷争一朝“云”和解

发布时间: 2024-09-12

 

 

“我也不想把矛盾扩大,他如果愿意赔偿我的经济损失,我也愿意对他表示谅解。”身处浙江的赵女士在“泾检云调解”平台上对检察官说道。

 

近日,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利用“泾检云调解”微信小程序在线调解了一起矛盾纠纷。

 

 

事件起因

2012年,赵女士在自己地里种植了果树,同村的李某发现果树树枝长到自己家耕地里,于是与赵女士的丈夫进行沟通,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随后,李某又通过村干部与赵女士进行调解,要求赵女士砍掉果树,但赵女士方不愿意砍树,双方就此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的矛盾僵化,问题也就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矛盾激化

直到2023年7月份,在浙江务工的赵女士被家人告知,李某已经把地里的果树全部砍掉了,家人也已经报警,李女士为配合调查请假从浙江返回家中,在警方调查中发现,李某将赵女士家的39棵果树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损坏,损失达到1.7万元。

 

检察机关介入

群众事,无小事,案件受理之后,办案检察官通过审查案卷资料,主动与办案机关联系,充分了解案件的矛盾形成原因,理清来龙去脉,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通过走访了解到,该起案件系双方长期以来邻里矛盾激化所形成的邻里纠纷。

邻里和睦万事兴,现在李某与赵女士之间的小矛盾却累积变成大矛盾,办案检察官意识到,在办理这个案件时不能简单的“一捕一诉”,这样没有从“根”解决双方矛盾,只会让矛盾不断累积,从而会造成更大的矛盾冲突。

 

矛盾调解

2024年7月,办案检察官组织双方调解,赵女士表示自己在浙江这边工作比较繁忙,加之经济压力大不能赶回来进行面对面调解。

为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办案检察官组织赵女士和李某连同2名村干部以及律师通过“泾检云调解”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调解。

“我不是故意去破坏他家树的,我找他协商过,也找村委调解过,都没结果,最后没有办法才去砍了树木,我也只是想我家庄稼能长好。”李某在云调解平台上激动地说道。

检察官耐心地对李某进行安抚与开导,并对其讲明这件事情造成的法律后果。听完办案检察官的解释,李某表示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且愿意对赵女士进行经济赔偿。

办案检察官随即询问赵女士,如果李某赔偿其损失,她是否谅解李某呢?

“我的损失将近2万,都是邻居,我种树的时候也没想到影响他,他赔偿了我的损失就行了,我愿意谅解。”赵女士说道。

 

达成和解

 

经过办案检察官、村干部及律师的共同调解,李某自愿赔偿赵女士果树损失费2万元,赵女士也对李某表示谅解,就此长达12年的果树与庄稼营养纷争最终达成和解。

针对李某故意毁坏财物的犯罪行为,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且双方达成和解,故检察机关决定对李某不予起诉。

 

 

 

来源:泾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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