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30日上午,由武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陕西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马某等16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
首犯马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罚金15万元,判处薛某某等其他15名被告人10年4个月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有关被告人罚金。
来源:武功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