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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公益诉讼助力“无碍”变“有爱”——浙江省检察机关督促规范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之启示

发布时间: 2023-09-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专门性法律。该法律为新时代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下面,跟随小编脚步,我们通过案例来了解一下。

 

 

【背景介绍】

步行道铺设无障碍板砖,过街天桥安装无障碍电梯,公厕设置无障碍卫生间……近年来,全国各地越来越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设施的配备越来越齐全,为广大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了便利,但在部分地区,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基本案情】

2020年1月,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杭州市院)积极探索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公益诉讼新领域,结合实地踏勘、走访调查发现,全市范围内无障碍环境建设不规范、不均衡、不系统问题较为普遍,涉及交通出行、日常生活、办公办事等多重环境维度,侵犯了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孕妇等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权利,相关职能部门未能依法履职,存在监督管理缺位现象。

 

杭州市院在前期调研走访的基础上,于2020年1月印发《关于 bet36体育在线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的实施方案》,在全市部署 bet36体育在线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截至2020年底,杭州检察机关共排查发现无障碍环境建设违法点130处,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6份,督促城管、住建、文广、市监、港航、园文等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和规范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均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并按期进行了书面回复,检察建议相关违法点全部整改到位。

 

2020年5月,杭州市院组织召开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座谈会,推动相关职能部门 bet36体育在线行业内部专项排查,促进系统治理。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动作为、举一反三,除检察建议涉及的违法点外,另有68个公共停车场共计617个无障碍停车位已完成增设或整改,4045处城市主要道路上的盲道障碍物被清除,674处破损、缺失的无障碍设施(不含盲道)恢复正常使用功能,20座人行天桥配套无障碍设施实施改造,客运码头无障碍通道设置率达78%,轮椅配备率达85%,1座县级公共图书馆增设盲人阅读专区,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监督效果。

 

2020年10月,杭州市院联合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关于强化检察公益诉讼职能 服务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十一条意见》,为进一步深化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提供制度保障。

 

 


【启  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于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于2023年9月1日施行,这为残障者在新时代实现无障碍出行和参与社会治理、社会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也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在典型系列案中,浙江省检察机关积极能动履职,充分展示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推动社会进步中的作用:

一、公益诉讼提升障碍者的生命尊严和生活质量。残疾人、老年人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是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无障碍环境建设能为障碍者提供便利,改善生存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目前,泾阳县无障碍环境建设同样存在覆盖不够全面、建设不够系统等问题,比如违规占用盲道、缺少无障碍通道等,利用公益诉讼这把武器,可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履职,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二、公益诉讼提升检察机关的治理效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检察公益诉讼作为监督管理的兜底保障措施进行明确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检察机关应当灵活运用磋商、听证、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协同行政机关 bet36体育在线前端治理。在公益诉讼个案办理的基础上,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为常态化 bet36体育在线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为行政部门积极履职提供法律依据,切实增强行政部门主动履职的积极性。

三、公益诉讼护航经济发展新动能。我国有8500多万残疾人,无障碍生态产业在中国市场规模巨大,在泾阳县内,无障碍出行、适老化建设等产业的市场规模同样有巨大潜力。随着无障碍发展与创新驱动的结合,会衍生出一系列新产品及相关的产业链,市场规模的不断壮大可能带来各种行业乱象,公益诉讼作为法律武器,可以规范市场行情,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对于泾阳县来说,无障碍环境的建设、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亟待完善和规范,下一步,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学习典型系列案中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将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领域,用公益诉讼手段服务无障碍环境的建设,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引导全县人民关心关爱特殊群体,为营造文明友爱的社会氛围、推动民众法治意识的进步贡献检察力量。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23年9月1日施行)。

 

第四条??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遵循安全便利、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无障碍设施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无障碍标识,并纳入周边环境或者建筑物内部的引导标识系统。

 

第二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以及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既有的上述建筑、场所和设施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应当进行必要的改造。

 

第二十二条??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

 

第二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和具备改造条件的城市主干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建设或者改造无障碍设施。

 

第二十四条??停车场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并设置显著标志标识。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或者非法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

 

第三十九条??公共服务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无障碍设备和辅助器具,标注指引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无障碍服务。

 

第六十三条??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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