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宋某通过网上某平台建群,以网络打麻将的形式赌博,并从中非法获利。检察机关对宋某提起公诉后,宋某被审判机关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第1款之规定,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赌博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和涉毒涉黄犯罪一样都属于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败坏社会风气的行为。 “小赌伤情,大赌伤家”,赌博犯罪害人害己,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生活,请您远离赌博犯罪,合力打造家和业兴的良好社会环境。
礼泉县人民检察院将严厉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向赌博犯罪发起严厉攻势,维护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