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2023年5月至6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咸阳市秦都区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总支及各党支部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机关总支委员会提前做了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认真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专题部署会议。事前各党支部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讨论换届事宜、起草工作报告、酝酿候选人,并按照要求做好各项会务准备。
会议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有序进行,全程接受党员监督。全体参会党员举手表决通过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办法、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共5人。
大会结束后,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总支书记、副书记,并确定委员的分工。会后,各支部按照要求,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了党支部书记及宣传委员、组织委员。
新一届委员纷纷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党建品牌选树和培育,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更上新台阶,助推秦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