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引
杨 引,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陕西兴平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
1988.09—1992.08 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学习
1992.08—1998.10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1998.10—1999.10 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干部
1999.10—2002.04 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2002.04—2003.04 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2003.04—2008.06 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其间:2004.06-2005.12挂职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协调指导处处长助理;2004.10-2007.10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学习)
2008.06—2009.10 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2009.10—2012.02 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副处级)
2012.02—2015.03 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2015.03—2016.11 咸阳市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6.11—2019.06 咸阳市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2019.06—2021.09 咸阳市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
2021.09—2022.03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2022.03—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远
高远,男,汉族,1969年1月出生,陕西乾县人,1990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1988.09—1990.09 陕西省司法学校法律专业学习;
1990.09—1992.05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2.05—1997.04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7.04—1998.08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陈杨寨法庭副厅长、助理审判员;
1998.08—2000.10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庭庭长、审判员(副科级,1998.11一级法官);
2000.10—2002.04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其间:2001.08-2003.12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本科班学习);
2002.04—2003.03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员(2002.11一级法官);
2003.03—2004.11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员;
2004.11—2005.08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
2005.08—2008.06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正科级,2006.11四级高级法官);
2008.06—2021.07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委会委员(2015.02 法官职务套改为四级高级法官);
2021.07— 2021.09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2021.09-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张 海
张 海,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陕西西安人,1990年10月参加工作,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1986.09—1990.07 西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学习;
1990.10—1992.12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
1992.12—2003.02 先后任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反贪局侦查三科副科长、起诉科副科长、侦查监督科副科长、副科级检察员(1999.04);
2003.02—2006.03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
2006.03—2007.09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7.09—2008.07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8.07—2017.12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
2017.12-2020.05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
2020.05-2021.09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
2021.09-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韩显彤
韩显彤,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陕西武功人,1991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一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
1988.08—1991.07 华星技工学校电子专业学习,取得中专学历;
1991.08—1995.05 国营795厂工作(其间:1990.10—1993.12 参加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大专学历);
1995.05—1999.03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其间1996.09—1999.07 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学习,取得大专学历);
1999.03—2005.01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其间:2003.03—2005.01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学习,取得大学学历);
2005.12—2007.09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科副科长、助理检察员;
2007.09—2009.01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科副科长、副科级检察员;
2009.01—2013.05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科科长、副科级检察员;
2013.05—2016.10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科科长、正科级检察员;
2016.10—2020.03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一级检察官、侦查监督部副部长;
2020.03-2020.05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一级检察官;
2020.05-2021.07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
2021.07-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一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