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为我主持公道,还给我发了司法救助金,让我感受到了法律和人情的温暖。”近日,因案致伤的刘某某在拿到司法救助金之后专程向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表示感谢。
今年8月,该院以“数字检察”为依托,借助“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防返贫工作法律监督模型”筛选救助线索,将民政、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脱贫户及易返贫致贫户信息,与刑事案件被害人基本信息逐一进行对比研判,筛查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实现了救助线索由人工摸排向智能筛查转变。
经筛查,发现刘某可能存在司法救助情形,遂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调查核实。办案检察官经实地调查发现,刘某与丈夫均为一起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其丈夫已死亡,刘某本人也受重伤,其家庭主要生活来源仅依靠刘某微薄的退休金支撑。而刘某本人常年患有心境障碍抑郁症、宫颈癌、重度贫血等疾病,曾住院花费7万余元,目前仍需继续治疗,因此刘某被社区核定为贫困人员。且案发至今,加害方未对其进行任何赔偿,生活十分困难。
调查核实后,办案检察官认为刘某符合救助条件,协助其准备申请材料,并加快审批流程,于9月初依法为刘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