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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检察:“河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四长”联动,共筑河湖生态保护屏障

发布时间: 2023-08-22

  水是生命之源、生态之基、生产之要。善治国者,必先治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制度创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进我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在保护河湖生态方面的职能作用,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合力,构建责任明确、监督严格、保障有力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生态环境工作目标。近日,乾县河长制办公室、乾县公安局、乾县人民检察院、乾县人民法院联合签署《关于建立“河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协作机制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形成共护河湖生态环境工作合力。

  《意见》宗旨,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和河长办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河湖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着力构建区域协作、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快速有力的河湖治理保护新格局,不断提升水环境治理保护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建设“河畅、水清、岸静、景美”的河湖生态环境圈,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意见》明确,建立协同机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协作配合、联席会议,将深化河湖管理业务监督、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裁判执行有机衔接,形成对河湖全链条闭环管理和全过程无死角监管。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河湖生态环境资源,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提升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督能力,最终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促进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落细落好。

  下一步,该院将积极推动《意见》落实,确保“四长”机制取得实效,持续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新乾县贡献检察力量。着力宣传河湖长制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总结典型,以案释法,增强人民群众的责任感、参与感,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严厉打击震慑违法行为,不断构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共同打造幸福美丽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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