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仅是社会公众越来越关心的话题,也是检察机关工作的重点之一,在第四十二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让我们看一看三原检察是如何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通过检察办案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三无”小玩具
【案情简介】2021年12月,群众反映,三原县某小学附近商店,销售无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址和厂名、未经产品检验合格的“三无”玩具等,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办理情况】2022年2月,该院依法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辖区内销售玩具的经营主体强化执法检查,及时清理下架“三无”等相关玩具产品。该单位接到建议书后,立即针对所涉问题在全县范围内 bet36体育在线校园周边玩具及课业簿册文具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共对50余商店进行检查,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对部分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检察官提示】未成年人作为消费者中的特殊群体,其权益应当得到充分保障。玩具商品经营者应当合法经营,杜绝销售“三无”玩具等产品。消费者在选购儿童玩具时,要注意看标识,不购买无厂名、厂址、检验合格证等玩具。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或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